新兵訓練是役男蛻變為捍衛疆土之勇士的開始。『把過去的你打破,再塑造一個新人』正是最佳寫照。


  後備司令部新訓中心,遍布全省,訓練《陸軍》較著名的有金六結、斗煥坪、關西、成功嶺、官田、大內、中坑等;訓練《海軍陸戰隊》之新訓中心在屏東龍泉。海軍司令部訓練《海軍》之新訓中心在高雄左營。至於《空軍、憲兵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(以下簡稱海岸巡防總局)》因無專屬中心,目前由後備司令部統一代訓。


  入營報到應攜帶的物品如下:
   一、國民身分證正本、私章、徵集令、健保IC卡、健保轉出單、最高學歷畢(結)業證書影本。
   二、戶口名簿影本、郵局存摺正面影本。
   三、個人特殊醫療用品、病歷。
   四、個人生活彩色照片4X6五張。
   五、大專集訓成功嶺結訓證書影本乙份。
   六、特殊專長、國家技術士證照及工會證明。
   七、申請辦理「軍訓課程折算役期」相關資料。
   八、軍事校院退修學證明(折抵役期用)。


  應徵入營役男(以1人為限)得申請優先戶籍地抽籤服役條件及應攜帶證件如下:(如不符條件者即不用攜帶)
   一、凡屬地方政府核列低收入生活扶助戶:【入營時要攜帶:全戶戶籍謄本(戶政事務所申請)、低收入生活扶助戶證
     明(公所申請)-由新兵向新訓中心填具申請書】。
   二、兄弟2人(含以上)先後入營,其身分不論為官、士、兵,不限軍種已入營者未在戶籍地服役,得由後入營者提出申
     請【入營時要攜帶:全戶戶籍謄本(戶政事務所申請)、在營者未在戶籍地服役之單位證明-由新兵向新訓中心填
     具申請書】。
   三、父母、兄弟姐妹於服役期間因公死亡之在營官、士、兵【入營時要攜帶:全戶戶籍謄本(戶政事務所申請)、因公
     死亡證明-由新兵向新訓中心填具申請書】。
   四、凡設籍金門、馬祖(東引)、及澎湖等地區新兵於抽籤時依其意願分配於原戶籍地區服役【入營時要攜帶:全戶戶籍謄
     本(戶政事務所申請)-由新訓中心填具申請書】。


  報到時穿著宜簡單樸素,不要攜帶貴重物品;其他如電器用品、呼叫器、行動電話、打火機、香煙、檳榔、零食、違禁書刊、物品等,請不要攜帶。


服裝套量和裝備領發
  入營當天,報到單位會依你的體型,當場套量發給服裝、配件,服裝務使大小合身穿著舒適。個人裝備結訓後連同服裝卡一併帶到分發部隊使用,個人保管的團體裝備,在結訓之後應全數繳回。


體檢
  依「國軍兵員徵補及退伍作業規定」:役男報到時,應依「體位區分標準」,在新兵報到處辦理體檢,依接訓單位現有設備可以檢查確定為不合常備役體位標準者,即依規定予以驗退。如接訓單位因設備關係不能鑑定其體位時,應送軍醫院複檢確定後,再決定收訓或驗退。前項體位不合,其複檢作業在30天以內確定,隨即辦理驗退,31天以上確定者辦理停役。


 


 
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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