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醫生會跟你說)
1.術後的第一週內,睡眠時請戴護眼罩。
2.術後的第一個月內,切勿用力揉眼睛並避免游泳或從事劇烈運動。
3.兩星期內,洗臉時請勿讓肥皂水進入眼中、並減少眼部化妝。
4.術後除了醫師所給的處方外,不要使用其外的眼藥水。
5.在視力未完全恢復以前,最好不要夜間駕駛。
雷射屈光手術後可能產生下面幾種較常見的合併症及副作用:
1.對光敏感:極少數人術後兩週內,眼睛可能對光線有敏感的現象,可戴太陽眼鏡來改善。
2.眩光:在夜間,您會覺得對面的車燈或光源刺眼。通常起因於瞳孔大小的變化(白天小,夜晚大),較容易發生在近視度數較高而角膜厚度薄及瞳孔大於正常人的病人,一般在一段時間後會慢慢適應。
3.視力浮動:早、晚的視力會有輕微的變化,但多會漸漸穩定。年輕人「看遠」視力會比「看近」視力先恢復。
4.眼壓增高:少數人會對類固醇消炎藥物反應,造成眼壓增高。通常只要停藥並加上短暫使用降眼壓劑即可回復。
5.角膜混濁:多數病人在術後1-3個月內會有輕微的角膜混濁 ( PRK及高LASEK手術者較常見 ),此為正常現象,大部分不會影響視力。較明顯的角膜混濁可以使用消炎藥物或再次雷射去除。
6.回歸:有些人在接受雷射手術一段時日後,又開始趨向於近視,稱為回歸。一般程度都很輕微,通常發生於高度近視的人。若醫師覺得合適,可再重複雷射手術。
7.過度矯正:如果持續過度矯正,一段時間後,可以用手術再矯正回來。
8.不規則散光:術後3個月後,僅極少數病人會有不規則性散光。嚴重者可配戴普通眼鏡(隱形眼鏡)矯正或再次雷射治療。
9.角膜潰瘍:機會非常少,小於千分之一,因為雷射光本身能殺菌,但是角膜上皮未長好以前,仍要注意清潔。若不幸發生感染,醫師會針對致病菌給予適當之抗生素治療。
10.角膜瓣膜移位(LASIK手術者):極少數病人可能因外力致使角膜瓣膜移位,此時須將其復位。
11.上皮細胞或異物可能進入瓣膜內(LASIK手術者):影響視力時可將其清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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