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論:馬當局不斷壓迫新聞自由
台灣以前在國際評等上曾經獲得高分,並引以自豪的言論(新聞)自由,自馬總統上台後一再遭到閹割,國際評等連年下降,充分彰顯馬當局的管制心態。


名人隱私應較常人少
立法院前天二讀通過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修正草案,規定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病歷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都納入保護。媒體及民意代表若要向他人蒐集個資、處理和利用之前,除非個資已公開,否則都要先告知當事人,並取得同意,違者最高可罰50萬元。本來還有「媒體免責條款」,算是保護新聞自由,但藍委謝國樑提案增訂「民代免責條款」,想為爆料立委解套,結果法務部把兩項免責條款都刪除。若三讀通過,以後媒體抓到名人歪哥,立委查到官員貪瀆,未經當事人同意都不能公開爆料。
這個草案是法務部提出的。法務部是個非常保守僵化的衙門,自以為是地背負著當全民貞操帶的使命,並想方設法限制人民自由權利,以達到他們想像中秩序井然的烏托邦社會。針對這次修法,法務部某官員就舉例指出,未來如果媒體報導某名人在台北街頭與女子接吻,必須徵得女方的同意才能報導。換句話說,吳育昇太早與孫仲瑜開房間了,如果忍到本法通過後再上薇閣,基本上讀者知的權利就受到限制,不會有孫的故事,吳受到的社會壓力也較輕,因為孫不同意,媒體就無法報導她,整個故事也就不完整。
美國大法官對名人隱私權做過精闢的見解。名人因平時就享有媒體曝光和社會資源的特權,所以隱私權的門檻按比例原則應比一般人低;況且名人因那些特權而賺進很多報酬,隱私權相對理應較平常人少。台灣的這個修正草案完全違背了這項精神。至於和名人有關的當事人,屬於「非自願公眾人物」,其隱私門檻也較一般人為低。根據這樣的解釋,媒體報導並未侵犯個資問題。



馬總統喚醒官僚基因
台灣很多公私機構都有不肖份子把民眾個資洩漏賣錢,法律也有不同的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條文可供判決,為什麼還需要修正草案?尤其引發無謂的限制新聞自由爭議,讓台灣的國際評等一降再降,到底是什麼目的?現在台灣唯一比中國優越的就剩民主自由,尤其是言論自由;也是國際上願意聲援台灣的重大理由。馬總統的管制態度喚醒了衙門的官僚主義基因,法務部這個倒退誤國的修正草案就是證明。馬當局的愚昧證實了「笨是防不勝防」的,馬若要改善台灣國際形象和國民黨政府形象,就須拿出魄力,扭轉這次荒腔走板的修法。

---------------

司馬觀點:公視唱空城計(江春男)
 公視董事會和新聞局對簿公堂,雙方都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形同保證互相毀滅。董事會現在已經癱瘓,無法運作,公視大受傷害,但他們到底在爭什麼,外人難以了解。



國民黨吃緊弄破碗
如果有權可爭,有利可奪,倒也罷了,但公視兩者俱無。董監事均為大學教授,但他們為理念而爭嗎?也不是,基本上與文人的牛脾氣有關。它偶爾可與原則和使命感發生牽連,但大部分時候只是奇摩子作祟。毛澤東用:「池小王八多,廟小妖風大。」來形容文人相爭的醜態,倒有幾分傳神。
事情的癥結是,國民黨想改組公視董事會,早日掌控資源豐富的公廣集團,但吃緊弄破碗,新任董事的任命過程有瑕疵,監委出面糾正,董事長鄭同僚據此向法院聲請假處分。但鄭同僚動用兩百萬公款作擔保,新聞局向法院聲請解除他的職務,但公視並未停擺,董事會仍要為所屬各單位的考績和人事作決定,新聞局認為嚴重違反法令,再度出手,要求法院假處分,凍結董事長資格,公視正式唱空城計。



若癱瘓將送綠大禮
鄭同僚被解除職務,並非新聞局的勝利,反而是新聞局痛苦的開始,因為現在責任全轉到新聞局身上。鄭同僚求仁得仁,樂得輕鬆,公視亂成一團,輿論壓力全指向新聞局。
解決之道是回到原點,雙方撤回假處分,相當困難,但設法讓董事請辭,再重新提名,照正常程序走一遍,不失為好辦法。不管如何,球已在新聞局這邊。如果什麼事都不做,讓它長期癱瘓,直到年底任期結束,那是新聞局送給民進黨的大禮。


---------


請做挽救公視的膽小鬼(管中祥、劉昌德)
 「膽小鬼遊戲」是賽局理論中的經典案例:兩人開車在同一條馬路上相對疾駛而來,誰在兩車相撞前先轉彎或跳車,就輸掉比賽,而被蠻勇的贏家恥笑為「膽小鬼」。但如果沒人願意發揮一點理智來認清這個賭局的毀滅性,競相逞勇鬥狠,那麼結局當然是雙方都車毀人亡。



公視董事會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癱瘓掉的。今年初,董事長鄭同僚因不滿補選董事提審程序,向法院聲請對8名新任董事假處分,不但凍結其職權,甚至還要求新董事不得「公開發表有損公視言論」、而被外界譏為「封口令」。新聞局「以暴制暴」,隨後展開訴訟,前天也由法院裁定對包括鄭同僚等7名董事做出凍結職權的假處分。在目前共20名的公視董事中,僅剩下5名董事還可依法行使職權。
自成立十餘年以來,公視從未曾有過陣容如此龐大的董事會;但也是10餘年以來,首次出現只有不到4分之1董事還能「視事」的尷尬場面,實在荒謬至極。
這並不是由於現任公視董事專業能力不足、或者私心作祟所導致。相反的,公視所有董事都經過繁複程序選任,專業形象與品格操守經得起一定考驗,而且除董事長外皆為無給職,根本難有油水來蒙蔽心智。當前的困局,是主管機關及公視主事者都堅持己見,一方自認為有監督之責就可蠻幹、另一方認定外界監督就是政治黑手而執意孤行,結果開車對撞,就即將一同把公視給摧毀!



呼籲雙方撤銷假處分
事實上,近年來公視主事者在經營層面,無論是包括新聞平台遷移案、或者內部員工意見反映等,都引發不少爭議。許多傳播學者與公民團體已經一再指出,經營團隊必須面對批評,並且透過公正透明的「公共價值評量」體系,來評鑑其表現與決定經理階層去留。但主事者卻不能容納專業異見,以理性公開討論來改善公視經營,反而透過法律訴訟加深對立。
而主管機關的新聞局、及握有行政立法優勢的執政黨,對於公視經營的問題,原本有機會打場好球,但卻不思考積極推動公視修法、透過制度方式健全公廣集團的正途,反倒操弄過去那套以經費及人事牽制的政治手段,結果搞得被監察院糾正。接著面對新董事遭到假處分的困境,不以政策高度來解決爭端,又拉低層次以類似的假處分向舊董事升高戰火,終於搞到兩敗俱傷。
黑幫鬥狠的膽小鬼遊戲,受害的只是小流氓的生命與財產;不過目前公視訴訟雙方,可是拿著我們納稅人每年的數億經費、以及所有公民的傳播權益在蠻幹。
為了不要毀掉我們大家的公視,請雙方都做理智的膽小鬼,現在就轉彎下車、撤銷假處分,停止毀滅性戰術,然後請董事會盡快在剩下不到1年的任期中,公開討論公視長久的治理與監督制度,也請行政與立法機關趕快修正公視法,為人民好好維繫公共廣電的寶貴資產!



管中祥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,劉昌德為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ghtcho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