挑逗的意思,是指用語言、動作去引誘別人。挑逗的主體雖然不限男女,但是通常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女人。在我們的文化裡,女人常被視為是誘惑者,而男人則是被誘惑的對象,不過,我們暫且不談為什麼女人一定生來要挑逗男人,也暫且不談這中間隱含的權力不平等。事實是,不管男人嘴上說得有多堅貞,他們生來喜歡被挑逗,而懂得利用自身魅力的女人,常常利用挑逗的手法,玩弄男人於股掌之間,並因此獲得種種好處。
挑逗這個名詞對傳統且保守的女性來說頗有貶抑的意思,因為良家婦女不應該做出挑逗男人的事情,輕浮女人才會。不過,這個時代並不鼓勵女人要扮演良家婦女,良家婦女要扮演好媽媽、好妻子、好媳婦以成就父母、丈夫、小孩,這樣未免活得太沒自我了。女人要懂得一點輕浮之道,學著支配生活,支配兩性關係,學著做個「快樂的自己」。所以,現在女人比以前的女人更懂得挑逗,懂得以挑逗作為支配男人、獲得樂趣的方式。
挑逗,是女人玩弄男人的一種手段。對女人來說,挑逗是一種「遊戲」的過程,在這個過程裡面,女人運用種種手段,讓男人產生「看得到,摸得到,偏偏卻又吃不到」的感覺,讓男人急色攻心,卻又要維持表面的紳士風度,看男人被挑逗的蠢相,是這個遊戲帶給女人最大的樂趣。
女人喜歡挑逗男人,正如同男人喜歡支配女人一樣,都是一種掌握與駕馭感的滿足,挑逗中的女人,掌握自己的每個動作、每個暗示,觀察敏銳者,通常都能預知挑逗的結果,並加以控制,在這個過程中,關係的走向由女性掌握,這是挑逗男人帶給女人的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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